再者,商业运作和创业活动的知识要在中学、大专和大学各阶段都有教授,鼓励和促进年轻人进行企业家实践活动,为希望自主创建小企业的青年人提供合适的培训课程。具体内容包括:培养企业家精神;在中等教育阶段帮助学生运作微型企业或虚拟企业;培养学生掌握初步的金融信贷、税收成本、市场分析的知识,为成立企业奠定必要的基础。
2007年至2013年度欧盟的“青年行动计划”将鼓励年轻人的创业主动性、企业家精神和创造性作为重要目标,以此确保各职能机构和教育培训组织能够充分满足青年创建新的小企业的服务要求,并尽可能提供终身培训和咨询。
欧委会为此制定出专业培训和技能认证等有关标准,其中包括非正规学习认证的共同参考原则,将通过在技术培训和参加自愿者工作等在正规教育系统之外的活动所获得的技能予以认证。欧委会还与中小企业及其协会进行合作,组织青年人接受范围广泛的从电子商务、管理技能到语言能力在内的培训,全面强化青年创建新企业的能力。此外,由于新兴信息技术是影响新建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欧委会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培训。
建立自主创业的社会保障
欧盟已决定在今明两年内支持成员国的创业工程,而无需成员国出资。欧盟与成员国鼓励青年创新企业应当具备更加明确的新技术和新产业的要求,并按照创新企业的特点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
据比利时企业联合会的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比利时适龄青年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比例是32.6%,比2005年增长了近5个百分点。欧盟成员国根据“青年创业计划”的安排,建立了多方合作的鼓励青年创业机制。
其一,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并建立形式多样的资助项目,为增加青年创业提供最基本的资金保障。根据欧盟委员会的“青年创业计划”要求,欧盟成员国均通过一定比例的财政拨款支持教育、培训和社会机构专门对青年创业活动给予支持。如欧盟委员会一直从“社会基金和全球调整基金”中划拨款项,支持各成员国青年就业行动和创业计划的实施。每年大约拨款1500万至3500万欧元,用于创建和完善青年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教育、培训及实践基地相关的投入。欧盟同时还要求接受拨款的成员国政府划拨相应的配套资金,提供必要的教育设施、管理人员等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