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为贵:钱是我们自己挣的。因为它(国企)给我做了一点担保,有了一点钱,就开始做了一些贸易加工,玩具、风扇、电子琴我们都做过,这个增长很快,产生的利润就变成企业的启动资金了。1985年也向国防系统内部贷过一点款,1987年就全部都还了。
“把市场、客户放在第一位,还是把政府作用放在第一位,这是核心问题”
业界都把中兴在1993年的那次“国有民营”化改革作为其日后腾飞的起点。那一年,国有企业691厂、深圳广宇工业(集团)公司与一家由侯为贵等30多名自然人组成的民营企业“维先通”实施了第一次重组,共同投资创建了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两家国有企业控股51%,民营企业“维先通”占股份49%,由“维先通”承担经营责任,在国内首创了“国有控股,授权(民营)经营”的“混合经济”模式。明确公司人、财、物的经营权全部归经营者;经营者须保证国有资产按一定比例增值。若经营不善,经营者须以所持股本和分配权益抵押补偿;若超额完成指标,则获得奖励。补偿和奖励幅度均为不足和超额部分的20%——可以说,没有这次重要的产权改革,中兴很有可能与已经消逝的国有企业“巨龙”一样,成为历史的尘埃。
工商资料显示,维先通股东名单上,至今仍是当年跟着侯为贵创业的33名自然人,“维先通”目前是中兴通讯(000063,SZ)的实际第一大股东。
1993年成立的“中兴新”在国内是首家建立“国有民营”产权关系的企业,这是不是多少受到了1992年邓小平南巡的影响?
侯为贵:是的,有关系。这时候思想就更加开放一点。我那时候就想,这样搞下去也没有什么发展,一定要转变一下产权关系,不搞中外合资了,必须自主发展。所以我们从1992年就改制,由我们这些骨干用自己钱投资成立了一家民营企业“维先通”,然后1993年再跟航天系的两家企业重新合资,成立了“中兴新”,办公室从八卦岭搬到了莲塘。
“维先通”一开始就是一家完全自然人持股的公司吗?国有企业依旧占51%控股权,是否还是会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决策和经营?
侯为贵:是自然人,由当时公司的骨干共同持有的公司。国有企业占大股不是我们的意愿,是北京部委方面要求占51%,我们当时也没有太多想法。但是因为这么多年大股东并没有出资,都是我们用每年利润给他填进来的,从1985年开始到1993年的八年间利润分红之外,有一部分就留下来作为国企的股份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