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呼和浩特市被国家列为82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城市之一。自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呼和浩特市各级政府设立了创业发展基金,仅两级财政就安排小额贷款担保基金750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867.5万元,直接扶持创业1306人,带动就业4116人。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还积极开展了创业园区建设工作,初步选定了3个农民创业园区,市人事局正在制订大学生创业园区实施方案;市劳动保障局正抓紧进行创业项目库建设并筹备成立创业者协会和专家咨询团,将为符合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据了解,为鼓励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今年市政府转发了自治区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意见的通知》,并批转了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呼和浩特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方案》。为此,呼和浩特市各级政府在设立创业发展基金的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规范了创业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扩大了参训人员范围,提高了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目前,呼和浩特市共认定创业培训机构13家,组织培训4769人。此外,据呼和浩特市工商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2.08万户,创业带动就业在10000人以上,创业对就业的贡献率达30%。(王科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