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一种流行的观点:“特许经营比你自己独立开店更安全”。从广义上说,这是正确的。在美国和日本,这个论点已经为统计数字所证实:所有新开张的企业中约有90%在5年内倒闭,而特许经营店在开张的5年内倒闭的只占10%。这两个数字证实了,在进入新业务的方法中,特许经营比独立开业更安全。但是特许经营成功率高并不等于没有失败,往往潜在加盟者对“特许经营比自己独立开店更安全”片面的理解,形成一种错误观念:以为他只要签署一份特许合同就可不费吹灰之力挣到许多钱 ; 轻信特许体系的能力从而放松警惕,忽视准备加入的特许体系的具体情况。忽视一个重要的前提,即选择一个合适的特许人是非常必要的。
总之,特许经营并非迅速致富的捷径。成功的特许店都是经过非常艰苦的努力才获得的。特许经营所能做到的是减少开办新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它的主要好处在于,特许人在出售他经营自己业务所获经验的同时,也就帮助解决了任何新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特许经营应向加盟者提供一个已经被证明为成功的业务经营方式,而不应把特许经营看成一种不费力就能赚钱的方式。
特许经营被人们形象的比喻为“契约婚姻”,在您决定以受许者的身份加入一个特许组织之前,对特许经营这一国内新兴的商业模式进行充分的了解尤为重要。以下是对特许经营基本常识的解析,在对特许经营有所认识之后,您就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您的投资项目以及特许总部了。
特许经营 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独立的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的商业合作方式。
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但不得再次向他人转授特许经营权。 福奈特总部运作的特许经营是经营模式的特许经营,这种方式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
特许经营的所有加盟店都是以独立的所有者身份加入的,在人事、财务上各店保留自主性,在经营业务和方式上则高度统一,必须接受加盟总部的指导和控制,加盟店与加盟总部以特许合同为连锁关系的纽带基础。一般情况下,系统内各加盟店之间没有法律关系,只存在加盟店与加盟总部的法律关系,加盟双方既是独立的事业者,但又必须在合同的规则下形成一个资本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实现企业联合的规模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