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长沙晚报9月14日讯 “谢谢你们的‘特殊关照’!”昨日下午1时30分,在运达喜来登酒店办退房手续的游客林先生,获悉酒店并没有因为自己超过中午12时结账而加收半天房费时,对前台接待员表达谢意。其实林先生享受的并不是“特殊关照”,只是该酒店推出的对所有旅客一视同仁的“新政”,据记者调查,包括运达喜来登酒店、潇湘华天酒店、华天大酒店、通程大酒店等日前纷纷推迟了退房时间。
“我下午四时的飞机,酒店要是像以前一样把中午12时以后作为加收房费的时间,我只好在12时前结完账然后拖着行李到处转,现在我可以在宾馆休息两个小时再去机场,时间刚好。”昨日下午,记者在潇湘华天酒店大厅遇到了太原某公司的赵晋原,他对酒店的“人性化措施”赞不绝口。
事实上,早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公布的新规范之前,长沙湘科和一大酒店实行“中午退房延时至下午2时”的规矩已有一年多。
湘科和一大酒店总经理黄林胜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该酒店原来也和其他酒店一样实行“行业惯例”,后来发现许多顾客要在外谈业务吃完中饭才能赶回酒店,有的习惯中饭后小睡一会儿,“为方便这些顾客,我们去年6月开始干脆将结账时间延长两个小时。”黄林胜表示,延长两个小时结账给酒店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但老顾客的回头率却在增加。”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也有一些酒店中午退房时间并没有调整,如营盘路上的南方明珠国际大酒店和不远处的锦江之星连锁酒店。
而省消委一位负责人表示,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从这个角度来说,什么时候退房属于酒店的经营自主权,只需要明示即可,酒店经营者可以自行决定,并不强求。”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周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