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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78名困难家庭患病青少年领到63万元救助金

时间:2009-08-10 20:17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钱文胜 点击:

  8月5日下午,2009年沈阳市困难家庭患重大疾病青少年大病救助金发放活动全面启动。此次活动由团市委、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共同举办,先期为78名患病青少年发放重大疾病救助金63万元。

  据介绍,患重大疾病,年度发生额超出5万元以上的,由团市委、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给予提供救助。此次发放的对象为家庭经济状况特殊困难的患重大疾病的青少年,依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发放救助金5000元-10000元。

  患大病是指: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需做搭桥(术)的;恶性肿瘤(癌);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截瘫;四肢瘫痪等八种疾病;脑中风;严重烧伤;主动脉手术;暴发性肝炎;严重疾病末期。上述病症必须出具市级医院或上级医院的诊断证明。

  患病学生本人须向高校团委或区县团委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住院凭证、病历、5万元以上医疗费单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各团委对患病学生进行审核,并向团市委、市大学生服务中心上报患病青少年《重大疾病救助金申请表》后附申请材料、所在单位或社区证明和所属市直团委证明的原件和住院凭证、病历及医疗费单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贫困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

  大学生服务中心对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审验合格后,然后入户、入院、入校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后,市大学生服务中心通知学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领取救助金。

  据悉,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作为全省第一家全方位服务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专业性社会公益机构,成立3年来,借助党政的主导力、发挥共青团的协调力、汇聚社会的关爱力,围绕着大学生扶困救学、勤工助学、家教服务、就业创业、心理咨询等项目开展工作,已救助重大疾病青少年310人,资助特困大学生3027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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