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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府补贴个人创业者1000元

时间:2009-08-06 20:55来源:www.cye.com.cn 作者:许蕾 张莹蓥 钟斐斐 点击:

  个人自主创业,政府贴钱奖励。广州市今年慷慨解囊,安排1137.8万元预算现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昨日,广州市出台新政,对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和城镇复员转业军人进行创业补贴,补贴方式包括现金补贴和社保补贴两种。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广州以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就业”继而“保民生”。据悉,广州市力争在2010年底前建成全国创业型城市和全国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下

  在昨天召开的广州市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上,广州市市长张广宁透露,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15.14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仅增加了0.2%;失业人员就业人数为6.90万人,再就业率为45.58%,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05个百分点;登记失业率为2.42%,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1个百分点。

  根据劳动保障部门6月份对重点企业的监控数据显示:生产经营情况困难的企业比5月份增加8.37%,盈利企业下降4.17个百分点,岗位流失的情况也有所增加,就业压力仍然很大,严峻的就业形势难以在短期内缓解。

  张广宁表示,广州要把“保就业”当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环节来抓,确保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7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下,争取全市70%以上的社区创建成为充分就业社区。

  重点扶持四类人群

  根据新出台的《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创业扶持补贴的对象包括: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针对个人自主创业的补贴标准为:

  (1)一次性专业补贴: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给予每户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2)社会保险补贴:领取营业执照开展经营,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根据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自主创业后吸纳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3—5人1000元/户,5—10人2000元/户,10人以上3000元/户。

  针对上述补贴对象,广州还同时推出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现行只给予1次职业技能培训SIYB创业培训补贴基础上,再增加1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或SIYB创业培训补贴,即原享受过1次SIYB培训补贴的,可再享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2)创业模拟实训补贴: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模拟实训并结业的,给予定点培训机构一次性补贴400元/人。

  今年拟建创业安置基地20个

  按照区投资建设为主,市给予适当补贴为辅的原则,2009年,广州将扶持全市(含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建设20个各类创业基地和组织就业安置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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