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86号)要求,现将菏泽市2009年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募对象
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已签定就业协议的不能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二、招募数量
今年我市牡丹区、曹县、定陶县、成武县、单县、东明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共招募2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中,支教87人,支农69人,支医44人,服务期限为2年,支医服务期限为3年,第一年安排到县级医院实习。
三、招募办法
本次招募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开招募。
(一)报名。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2日至5月31日。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经注册为“信息网”正式用户后(已注册的仍使用原帐号)进行报名。省外普通高校师范类、非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分别在两“就业网”上注册后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需向报考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送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或传真件。
(二)资格审查。经菏泽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网上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带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3张,于6月10日至12日到菏泽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一楼菏泽市人事局政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核发准考证。是特困家庭毕业生的,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签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领取低保的存折或社农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同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以上材料须于6月11日下午6:00前提供,逾期提供的,不再受理。凡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招募资格。今年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需提供研究生入学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