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朱列玉呼吁,应尽快立法加强网络购物管理,政府部门应该针对现在日渐普及的电子商务,增设相关网络管理机构。同时,公安部门应根据新出现的网购诈骗问题,主动介入,加强对网上交易行为的监管。
建议网络贸易宜实名让黑店主无所遁形
左手便宜便捷,右手虚假欺诈,网络购物的两重属性一直在左右互搏,困扰着顾客们,也困扰着运营商。
“不少购物网站,往往通过‘声明’将网站和具体的网上销售者清晰分离,特别是‘所售商品的一切问题均由网页上的具体出售者承担,网站除提供网络平台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专家表示,这样一来,如果网店缺乏诚信,或者所售商品存在问题的话,黑店主可能立即逃之夭夭网络遁形,按照现有的法律,追究购物网站的相关责任就很困难,从而导致消费者蒙受损失。
业内人士陈先生则道出了购物网站的困境:购物网站的交易平台往往有数以千计甚至数以万计的卖家。如果遵循传统市场的管理方法,让交易平台对任何一个卖家的商品质量问题、制假售假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在实际运行时还缺乏可操作性。
专家提醒,消费者购物时最好关注购物网站与售货网页之间的关系,尽量选择购物网站和具体的网上销售者能够互相保证承担连带责任的网上购物平台,而对那些“声明免责”的网络购物平台谨慎审核其信用。
朱列玉举例说,其实购物网站就像办展会,一个展会有上千个展位租给参展商,参展商卖假货骗人,展会举办者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他表示,目前法律对购物网站的民事责任却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建议应尽快出台。
“网络贸易尤其要提倡实名制。”朱列玉还认为,网络购物的监管重点应放在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网站应该对开店的卖家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如真实的身份信息、地址等,出现纠纷时便于查处。
提醒警惕“超低价”
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何建安提醒消费者,网上交易要警惕“超低价”。他指出,总结消委会接到的网购投诉,网店货物比市面价格低于一半以上,很有可能就是骗局。网站上同类在线商品有许多,消费者可以使用“搜索功能”查看同类商品的信息,参考一下其他的报价再作判断。
勿轻信网店星级
同时,网络购物还要警惕新注册卖家短时间内获得非常多好评。一些网络骗子,往往先玩“小诚信”再来“大骗局”,不要盲目相信星级,建议在出价前要查看该用户注册的时间、交易的具体商品以及其他用户给他的具体评价。
何建安表示,消费者要注意留存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及电子交易单,将来一旦出现纠纷,这些都可以作为维权时的凭证。
尽量选择第三方付款
支付宝公司公众与客户沟通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多数投诉均因为骗子利用买家对第三方支付系统的不了解,劝说买家通过即时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而支付后却拒不发货。或者通过钓鱼网站骗取用户的账号和密码,从而盗走用户的金钱。
他表示,付款时一定要严格遵照流程,尽量使用支付宝,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的第三方支付系统。
根据支付宝抽样调查的部分B2C和C2C网站显示,2006年因为没有使用支付宝而产生的投诉占据这些电子商务网站的总投诉量中的5%,到了2007年,因为没有使用支付宝而产生的投诉已经上升到总投诉量的8%左右,部分网站甚至上升到了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