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和理想的交融生成了伟大的力量。假如甘地在大学毕业后的最初几年没有经历那些痛苦,也许不会改变自己的世界观,进而改变历史;假如不是极度恐惧公开演讲,进而迫使他另谋生路,甘地也许会终身在从事一份安稳的律师工作。
甘地决定以与众不同的方式办理案子:不使用正常的法律诉讼程序,而是努力争取仲裁。他会力助胜诉方追要更多一点的补偿,又努力避免败诉一方倾家荡产。这种尊重对立双方的做法,是他内心深处“共赢”的理想,以后这成了“非暴力抵抗”和捍卫真理观的基本理念。
人的一生,大概经历三个阶段:“你应”、“我要”、“我是”。在孩童期,我们通过依赖享受幸福;在青少年时,我们通过追求自己的愿望而实现价值;在成年时,我们则通过把幸福状态宣布为“我是”而体味喜悦。有些人“我是”来得比较迟。有些人则很早就开始了“我是”的征程,在他们那里,“我是一切的根源”。
“我是”的状态与财富多少无关。黄光裕早已富甲一方了,但仍未脱离“以物驭心”的“你应”或“我要”状态。他们习惯于带着变色镜(变形的自我)看到世界,缺少对正当事物和正当人的起码尊重。他们放不下那个变形的自我,没法放松地随着自然的发展而真常应物,所以无论多么富有,他们都找不到那个“我是”的状态。
史蒂夫·乔布斯、甘地,这一个个摆脱奴役的心灵,他们会调动耳朵、鼻子、手掌、胳膊、腿、第六感觉以及周身的每一个器官来觉知当下的发生和力量。在那种全然的敏感状态中,他们找到了自己的“地头”。
在这“一元来复,万缘更张”的时候,愿每位读者都能找到自己的地头,都能“真常应物,天地皆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