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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09年至2012年创业带动就业规划意见

时间:2009-05-16 13:13来源:www.cye.com.cn 作者:admin 点击:

  为做好本市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建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的各项工作,特制定《天津市2009年至2012年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2年,全市累计创业培训8万人,扶持4万人成功创业。

  《意见》指出,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置换场地的方式,将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迁移至中心城区,建立一个集创业培训、师资培养、小额贷款、企业孵化、项目征集评估、咨询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型创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和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示范指导和技术支持等工作。每个区县都要建立专门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原则上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负责区域内创业培训和服务工作。依托现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增设创业培训服务窗口,增加创业培训服务公益性岗位,配合公共创业培训服务机构,为辖区内创业者提供就地就近的政策宣传、培训报名、项目推介、贷款申请等服务。

  培养创业培训师1000人以上

  发挥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作为国家创业培训师资基地的作用,制定本市创业培训师资考核管理办法。启动全市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计划,主要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区县公共创业培训机构以及高校培养师资,今年全市培训师资达到200人。规划期末,全市师资达到1000人以上。其中,每个公共创业培训服务机构教师不少于10人,每所高校不少于5人,实行持证上岗。全市每年组织2次教师进修培训,每次不少于30课时;每年组织1次师资资格考核。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主要面向已成功创业的创业者开展改善和扩大企业高端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区县创业培训机构要继续开展创业能力和创业意识等培训。市教委将"了解企业"培训,融入大学和职业教育教学体系,对应届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在规划期内,全市年均创业培训2万人,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带动就业率1:6;到规划期末,大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活动的比例达到60%,创业成功人数占当年毕业生总量的5%。

  认定1000家创业实训基地

  选择一批优秀企业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经过培训的人员到基地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实训,规划期末,全市认定的创业实训基地数量不少于1000家。其中,重点实施"三个100"工程,工商联依托个体私营协会,在生产加工、商贸零售、种植养殖和服务等行业中筛选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建立100家以上创业实训基地;共青团依托青年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建立100家以上青年创业实训基地。妇联依托女企业家协会,建立100家以上的女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发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优势,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强与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和区域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创业培训项目。规划期末,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区县创业培训机构开展模拟公司培训项目,全市年模拟实训能力达到1万人。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促进劳动者实现技术技能创业,同时为创业企业储备和提供所需人才。充分利用公共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力量和企业培训中心的作用,构筑多种类、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形成百万人次以上的年培训能力。依托"国家职业展示中心"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围绕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需要,更新完善职业技术标准;围绕新兴职业发展,积极承接国家统考和实验性鉴定项目,大力开发新职业标准,并在全国积极组织推广和试验。在职业院校和企业,认定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立100个技师研修站,打破年龄、身份、比例等限制,通过名师带徒、生产现场考核、技术攻关、技能竞赛等形式,形成技能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的新模式,造就一批应用型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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