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记者 刘春燕 郭婷婷
通讯员 汪绪永 周立薇(除署名外)
解读之企业篇
招收大学生可获300万元贴息贷款
武汉市鼓励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通知》规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大学毕业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的,贴息贷款额度由200万提高到300万;对不足30%的,按实际吸纳毕业生每人5万元计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300万元额度内,按实际贷款可享受50%的贷款贴息。
同时,市区政府将建立的小额担保基金,可为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提供100万元以内的担保。
解读之学生篇
就业办主任详解武汉就业新政
《通知》中涉及哪些优惠政策?大学毕业生该如何对号入座?本报邀请武汉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处长、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主任王星对部分条款进行解读。
自考生、电大生也有望直接落户
根据中央、省有关政策精神,武汉市为高校毕业生落户“松绑”:对该市用人单位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市人事、教育、公安等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热情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解读】
所谓“取消落户限制”有几个点需要明确,一是“专科以上”事实上包含专科;二是原则上讲,这条政策适用于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三是“非本地户籍”可以是在武汉上大学的外地人,也可以是在外地读书来武汉工作的外地人。
下一步,武汉市将出台专门的细化文件,有可能将适用范围放宽至“毕业后2-3年内”。也就是说,即使是前年毕业留在武汉工作的外地人,也可以不受“买房100平方米以上且总价过50万元”的限制,办理正式而非托管的武汉市户口。对于适用群体,可能会扩展至自考、中专、电大等类型的毕业生。
长期从事户籍工作的湖北大学社区中心主任陈咏梅认为,户口对非本地户籍毕业生来说,无疑成了一道“枷锁”:“只有资源充分自由流动,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取消落户限制,拆除了限制大学毕业生自由流动的藩篱,将就业竞争、人才竞争的范围,由原来的地区扩展到全国。这将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支教期满可直接聘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通知》规定: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的,直接招聘为正式职工;参加全市事业单位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公务员考录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同时,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充实社区综合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者队伍,其生活补贴参照社区同类人员标准,办理社会保险。
【解读】
“三支一扶”的计划服务期为3年,明年是武汉市第一批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按照新规,只要考核合格,而且他们所服务的武汉的学校、医院、农业技术站等单位有空余编制,就可以直接被录用为正式职工,不需参加统一招考。
自主创业可减免税收3年
推出五大新规鼓励大学生创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的限制;高校毕业生创办科技型、环保节能型企业,工商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的即可申办,其首期出资额只需法定数额的10%;2009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减免税手续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可享受再就业税收减免税优惠政策。
【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