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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取消大学生就业落户限制 再降创业税费负担

时间:2009-05-06 14:54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王孝武 王功尚 点击:

  (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孝武 王功尚 实习生刘辰 张雯雯)过去,大学毕业生如果在我省某城市找了一家小公司上班,那么他的户口问题将成为难题,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最新政策,这个难题将迎刃而解。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介绍相关创业和就业政策。《通知》提出,对于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要求在当地落户的,取消落户限制。

  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了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上个月,武汉市政府率先发出通知,取消了在武汉就业的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

  省政府此次发出的《通知》明确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要求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通知》还出台包括发放在岗培训补助、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以及发放培训补贴等多项刺激就业的政策,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

  在推动创业方面,《通知》也提出了全面降低准入门槛、加强小额贷款、调低增值税、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免费提供创业基地等一揽子措施,确保想创业、会创业的人都能创业。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省政府此次出台的一揽子措施,有些此前有关部门已经有自己的政策,此次上升为省政府政策,权威性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得到更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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