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也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原则上每个省列重大建设项目都要吸纳5个以上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其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为此,省上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对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同时,围绕大学生自主创业,今年我省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创业愿望且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由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有关规定落实现行税收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拓宽外省市就业渠道
针对本省就业岗位有限的状况,今年,我省还积极与外省、市进行联系,通过“智力输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目前,我省已经与新疆建设兵团签订了安置4000多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议,并邀请兵团来我省开展招聘活动;4月12日至14日,兵团相继在兰州、定西、天水举办了大型专场人才招聘会,计划招聘人数达到4433人,其中本科生2510名、专科生1923名。此外,我省还邀请深圳市劳动保障等部门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来我省招聘高校毕业生,并计划在6月份与对方招聘团举办若干招聘活动。
由省人才市场牵头,今年,我省还将举办若干次跨区域的大型人才联合招聘会,届时,将组织大批省内外用人单位在我省招聘高校毕业生;10月至12月,还将组织有关市州和大中专院校赴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以及新疆、山西等省区市,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
开展多项就业服务活动
今年,省劳动保障厅等七个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与创业服务。
这一活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内容包括:7月,组织开展“创业助我行”活动;8月,组织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导师”活动;9月,组织开展“残疾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10月,组织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推广”活动;11月,组织开展“工作岗位见习”活动;全年内,组织开展“政策促进就业”活动、“帮您努力找工作”活动。
同时,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部门也将组织“校园百日招聘活动”。即:从3月下旬开始到毕业生离校前夕,利用100天时间,在省内各高校集中组织开展分专业、分层次的各类专场招聘活动,力争使多数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合同或协议。主要活动包括:“网络大招聘活动”、“校企对接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