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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生可选择“居家”创业

时间:2009-04-21 22:37来源:新华网 作者:admin 点击:次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这个省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利用家庭住所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进行“居家”创业。 (相关新闻:江西:4类人员创业最高可贷200万)

  据了解,黑龙江省降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允许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黑龙江省将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符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条件、符合残疾人就业条件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符合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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