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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主创业免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

时间:2009-04-16 10:15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为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我省决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有关规定落实现行税收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据悉,今后,对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创业愿望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将由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5万元额度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集体就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对从事微利项目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贴息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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