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迷茫的还不止这些,还有对于未来的担忧。在大学生村官政策中,国家规定了3年的退出机制,即大学生村官签订3年的合同,合同期满后,他们就要另谋出路。而在这3年的合同期内,他们也没有合理的身份:没有编制,更不是公务员。
“这打击了一部分大学生村官的积极性。”于晓娟的指导老师贾仁安教授认为,“对于想在农村实现价值的村官应该给一些政策扶持,比如几年工作做得不错的,可以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应该有更完善的引入和退出机制,让大学生想来的来,想留的留,想走的走。”毛星芝说。
本报北京11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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